与法“童”行 守护未来
2024-05-286812024年5月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典》)颁布以来的第四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法治精神, 5月28日,上海锦天城(天津)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书记刘弘琳律师到河东区第十一幼儿园,与河东区鲁山道司法所联合举办“与法‘童’行,守护未来”活动。第十一幼儿园40名大中班学生及20余名老师参加活动。
刘律师身着律师袍,向幼儿园的孩子们展示律师形象,介绍律师的工作内容,让孩子们近距离感受律师的职业魅力,并以“孩子们对律师的印象如何”为引,抛砖引玉开展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专题讲座,与孩子们展开互动,围绕未成年人民事、刑事责任年龄及相应年龄段内法律允许的行为进行讲解,在引导学生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,与教师们分析讨论了近期发生的校园霸凌案件,引导教师及时发现问题,解决问题,及时寻求法律帮助。